办事依据:
1、《关于落实更大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2、《关于促进全民创业政策有关资金申领审核操作办法》
受理条件:
1. 大学生(指毕业2年内未实现初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锡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
2. 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
申报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3. 银行个人信用记录
4. 个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年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审批流程:
受理材料(街道便民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审核材料(街道便民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盖章(街道便民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返还材料(街道便民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贷款人持材料报无锡市联合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收费项目及标准:
无
承诺时限(工作日):
在3个工作日内初审并出具意见
窗口电话:
051085069080 (直接拨号)
阅读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