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1、关于市区社会保险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审核具体操作办法(锡劳社就〔2009〕26号)(锡财社〔2009〕22号)
2、关于印发《无锡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锡财社[2012]37号
3、《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5]319号
受理条件:
1、各类企业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人数,用人单位所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2、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在锡首次成功创业并以用人单位形式参保的,按单位为创业人员所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申报材料:
1、报盘文件
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非纳税单位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 ),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 财务记帐凭证(季度工资发放单原件、复印件及缴费税单复印件)。如无当季税单的请带好当季零申报表。
4、无锡市用人单位申请政府就业补贴诚信承诺书
5、无锡市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6、无锡市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报盘系统打印)
审批流程:
受理(太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直接导航)→审核材料(太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直接导航)→录入金保系统(太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直接导航)→告知申请人注意事项(太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直接导航)
收费项目及标准:
无
承诺时限:
即时办理
窗口电话:
051085065093 (直接拨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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