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1、关于调整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的通知(锡人社规发〔2014〕4号)
2、关于调整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锡人社规发〔2016〕7号)
受理条件:
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的海外全日制高校)毕业的非本市市区户籍、本市市区户籍且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本市集体户籍的应届毕业生,与本市市区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在锡自主创业,并在外租房居住的,可领取租房补贴,
申报材料:
一.初次申领
1、大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4、《无锡市大学生租房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
5、在锡自主创业的大学生还需携带营业执照;住房困难人员还需提供无锡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的查档证明
二、续租
1、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2、《无锡市大学生租房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
审批流程:
个人网上申报→窗口受理(太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直接导航)→审核材料(太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直接导航)→录入大学生租房补贴审核(太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直接导航)→告知申请人注意事项(太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直接导航)
收费项目及标准:
无
承诺时限:
即时办理
窗口电话:
051085065093 (直接拨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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